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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二、部门年度(或中长期)工作重点

三、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二)部门财务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三)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 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

() 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

() 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

()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我部门“三”方案规定的职能和2019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我部门将根据审批复预算做好执行工作,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并依法接受市人大审查监督

一、部门概况

根据黄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精神(黄编办[2014]84号),核定黄石市儿童福利院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收入来源为市财政全额拨款。由于今年9月我院新增一名退役转业士兵目前在职在编人员共计18名,退休人员3名。根据省民政厅及《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公布黄石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黄政发﹝2018﹞13号)的统一要求,我院承担了大冶、阳新孤残儿童的集中代养工作,至此孤残儿童增至116名,聘用保育人员增至54名。我院主要工作职能是:孤残儿童养育、康复、特教和儿童福利指导,并负责为全市散居孤儿建档造册,指导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对散居孤儿养育状况进行监督评估,为孤儿成长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二、部门年度(或中长期)工作重点

1、强化安全意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规范儿童福利院规范化、精细化、流程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孤残儿童养、医、康、教水平;3、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及爱心人士对孤残儿童的关爱,促进福利事业健康发展;4、加强标准化建设,强化履职尽责,做好职工培训工作,力争做到护理人员全员持证上岗;5、加强对散居孤儿养育监督评估调查,充分发挥儿童福利指导中心的职能作用。

三、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预算拨款合计300.4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预算67.16万元,绩效工资59.81万元,养老保险25.3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17.14万元,住房公积金15.24万元,办公经费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工会经费2.54万元,职工福利费3.17万元,退休公用及医疗补助费0.96万元。其他项目支出98万元,包括护理工作人员以钱养事45万元,用于儿童护理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等,以保障服务对象的养育质量;儿童生活专项43万元,用于儿童生活补助及运营成本费用。新增了收养评估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收养评估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差旅费用等,保障收养评估工作的良好进行。

(二)部门财务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单位预计2019年往来收支200万元左右,其中捐赠款按照定向捐赠人的意愿使用,接受社会监督;托养儿童服务费用于补贴护理人员工资及福利。

(三)部门“三”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9年“三”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数为2万元。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政府采购预算预算资金2.5万元,其中办公服务类支出2.5万元。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工资福利支出:指在职职工工资、津贴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指黄石市救助管理站离退休职工的工资及职工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财政预算转款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