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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0-62900 主题词
发文单位黄石市民政局 效力状态有效
生效日期2020-10-01 14:28:32 失效日期2020-10-01 14: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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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的总体情况

(二)决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三)决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其他情况(举借政府债务情况、扶贫专项资金、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

四、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绩效评级结果应用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附件(公开的决算表格)

一、部门职责

黄石市民政局是市政府保障民生和管理有关社会事务的职能部门之一,履行着城乡低保、社会福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的职责。民政工作的内容有20多个大项,120多个小项,其主要特点是:点多、线长、面广、量大、事杂。工作对象主要包括贫困人口、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和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

二、机构设置

根据2019年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和市编办批准的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市民政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规划财务、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养老服务与慈善事业促进、社会事务与儿童福利、区划地名等8个科室。下辖市精神病医院、市福利院、市殡葬管理所、市社会救助局、市救助管理站、市老年康复中心、市社区服务中心、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市福利企业服务中心、市儿童福利院等多个事业单位和市慈善总会秘书处。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的总体情况

2019年决算总收入7703.32万元,本年收入5470.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93.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7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232.37万元。

2019年决算总支出7703.32万元,本年支出7036.3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66.98万元。

(二)决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决算总收入7703.32万元,比上年决算总收入6665.87万元增加1037.45万元。2019年决算本年收入5470.95万元,比上年决算本年收入4693.33万元增加777.62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了项目经费,同时社会福利中心基建项目支出增加。2019年决算年初结转和结余2232.37万元,比上年决算年初结转和结余1972.54万元增加259.83万元。

(三)决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决算总支出7703.32万元,比上年决算总支出6665.87万元增加1037.45万元。2019年决算本年支出7036.34万元,比上年决算本年支出4419.62万元增加2616.72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了项目经费,同时社会福利中心基建项目支出增加。2019年决算年末结转和结余666.98万元,比上年决算年末结转和结余2246.25万元减少1579.2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决算财政拨款收入5470.95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1790.40万元增加3680.55万元,主要是社会福利中心基建项目经费未列入年初预算,而决算中包含了基建项目经费。

2019年决算财政拨款支出7036.34万元,比年初预算支出1790.40万元增加5245.94万元,主要是社会福利中心基建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5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0.19万元,项目支出3789.14万。

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1035.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19万元,资本性支出(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6.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55万元。人员支出1081.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商品和服务和购置支出188.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决算“三公经费”支出9.84万元,比年初预算15万元减少5.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6.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15万元,比年初预算4万元减少2.8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为2.19万元,比年初预算4.5万元减少2.31万元。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个,人数4人。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公务接待50批次,接待人数200人。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决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96万元,比年初预算160.67万元增加28.29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增加,电费和劳务费增加。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 年决算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 日,我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报废待处理车1辆;无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其他情况

《黄石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办法》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五条  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局机关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第六条  局财务科负责局机关部门预算编制制定和汇总工作。

财务科根据局机关财政供养人员、资产负债等情况,按财政规定的标准测算出基本收支数据。其他科室(部门)应真实合理地、根据工作发展要求有预见性地提出各自项目收支预算,经相关领导审定后报送财务科。财务科根据预算编制的要求,审核汇总各科室(部门)报的预算,形成预算草案,报送市财政局,走“二上二下”的流程。财务科根据财政“一下”预算控制数修改预算草案,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后,“二上” 报送市财政局。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市财政局批复预算(“二下”)。 财务科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将预算下达到各科室(部门),并按要求做好预算公开工作。

第七条  财政批复后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应严格执行预算,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第八条  财务科应按照财政要求编制决算,逐级审核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审核。

第九条  财务科应组织各科室(部门)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无举借政府债务情况,无扶贫专项资金,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四、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9个,资金1421.25万元(年中调减项目资金5.75万元,机构调整调减项目资金1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度预算项目基本都按进度使用,同时已完成年初目标任务,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良好。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民生保障不断加强,儿童福利保障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供给不断优化,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深化,公共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加强预算项目的绩效监控和评价工作,不断提升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提高民政工作的服务能力。

附件: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民政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万元,执行数为38万元,完成预算100%。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各科室单位开展业务工作所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以及与民政工作相关的其他费用。主要产出情况:一是基本民生保障不断加强。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攻坚政策衔接,充分履行了精准扶贫兜底保障职责;二是儿童福利保障不断提升。深化“县级委托市级养育”孤弃儿童集中供养新模式,健全农村留守儿童主任制度,实现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级儿童主任全覆盖,织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人身安全防护网;三是养老服务供给不断优化。扎实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成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四是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深化。多轮次组织村(社区)“两委”干部和社会工作者培训,共培训5900人次。全面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实现所有村(社区)监督全覆盖。社会组织办理流程初步实现了“三级八同”,政务服务“一网办理”率达到90%;五是公共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整治活动,全市殡葬服务、公墓建设营运、丧葬用品市场秩序等进一步规范,城区集中办丧率达到90.1%。启动跨区域补领结婚证试点。

社会组织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万元,执行数为3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情况:一是全年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80家社会组织财务进行审计,及时的发现社会组织存在的财务问题,纠正社会组织财务违法行为,促进社会组织财务规范化管理;二是在黄石日报、东楚晚报刊登全市性社会组织年检结论等,做到年检结论公开透明,提升社会组织法人治理能力,促进社会组织建设法制化、管理规范化等。

地名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5万元,执行数为9.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情况:一是经反复加工修改,完成了地名挂图、地名图集、地名故事、地名志初稿的校对、审核;二是地名地址库项目一期研发了黄石市地名地址数据库管理平台,入库地名数据21332条,多媒体数据21484条,门楼牌数据127144条;三是及时修复、处理有问题的路名牌,保证路名牌干净整洁,管理到位;四是按时完成智慧城管交办的案件,共处置地名路牌脏污、破损、锈蚀、倒塌等218起问题案件,智慧城管平台处置率和综合考核评分进一步提高。

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费、医疗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情况:落实国家精减退职政策,保障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基本生活。

市慈善事业购买服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5万元,执行数为9.5万元,完成预算100%。该项资金主要用于专职聘用人员的工资和社保,资金的使用有力的调动了慈善工作的积极性,为我市慈善事业的良性发展提供了助力。主要产出情况:一是2019年度,总会募集各类慈善资金1153.55万元,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算质量指标值;二是发放各类慈善项目资金1086.70万元,公益性支出全部用于开展扶贫、济困、安老、助医等慈善救助活动,受惠群众达万余人次,较好地发挥了慈善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

老龄委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4.25万元,执行数为564.2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情况:为城区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生活津贴,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质量,增强全社会尊老、敬老、助老意识,确保高龄老人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社会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0万元,执行数为3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情况:一是实施市本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提高城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对象进行兜底保障和对遭遇急难家庭和人员给予临时救助;二是实施市本级城乡医疗救助,保障城区城乡困难群众资助参保和医中救助。

市社会福利中心综合管理服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情况:为中心内部各类服务对象营造文明、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提升中心软实力,切实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增强民政服务能力和水平。

养老社会化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情况:一是通过政府提供补贴,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引导城乡社区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区19家养老机构获得运营补贴,多家城乡社区获得运营补贴;二是开展养老服务专题片制作、养老服务课题研究等,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主要效益:

1、从社会效益上看,一是不断加强基本民生保障,解决了社会发展的根本问题,保障了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攻坚政策衔接,充分履行了精准扶贫兜底保障职责。二是不断提升儿童福利保障,健全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制度,织密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人身安全防护网,切实考虑和维护了儿童权益,保障了儿童健康成长。三是不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扎实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成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全市317名养老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改善了养老生活环境,提高了养老生活质量,让老人切实感受到关心和关爱。四是不断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多轮次组织村(社区)“两委”干部和社会工作者培训,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实现了所有村(社区)监督全覆盖,提升了社会组织法人治理能力。五是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完成了地名地址库一期建设,开展违法违规私建墓地等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启动了跨区域补领结婚证试点,优化了流浪乞讨人员发现机制,建立健全了救助管理工作机制。

2、从可持续发展上看,民政工作涉及对象主要包括贫困人口、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和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保证了民政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了民政工作对象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了社会可持续发展。

3、从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来看,经过抽样调查,项目的满意度达到了90%。

发现的问题:一是在进行绩效评价时,我局虽已使用完了项目资金,但是在资金使用进度上并不均衡,季度之间资金使用差异较大;二是各科室负责绩效评价的工作人员,对评价指标把握不准,内容不熟,尤其是对于质量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等。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我局将严格按照进度使用资金,完善项目合同或协议,及时拨付资金。按照财政局要求,每半年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度进行监控,及时发现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和偏差,督促项目资金合理合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的学习,邀请专人对我局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质量。

(三)绩效评级结果应用情况

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准确编制民政项目资金预算,将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结合起来,严格按照年初批复的绩效目标和指标,收集、分析绩效运行信息,确保绩效目标的刚性约束。参考上年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编制当年项目预算。

我局已于2020年8月对2019年度的民政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进行了公开。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附件(公开的决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