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三、名词解释
四、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和批复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黄石市民政局是市政府保障民生和管理有关社会事务的职能部门之一,履行着城乡低保、社会福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的职责。民政工作的内容有20多个大项,120多个小项,其主要特点是:点多、线长、面广、量大、事杂。工作对象主要包括贫困人口、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和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最新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和市编办批准的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市民政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规划财务、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养老服务与慈善事业促进、社会事务与儿童福利、区划地名等8个科室。下辖市精神病医院、市福利院、市殡葬管理所、市社会救助局、市救助管理站、市老年康复中心、市社区服务中心、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市福利企业服务中心、市儿童福利院等多个事业单位和市慈善总会秘书处。
(三)人员基本情况
黄石市民政局机构1个,财政核定人数77人(含社会救助局),其中在职34人,离休2人,退休41人。
二、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我单位2021年收入合计183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0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71.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8.19万元),项目支出811万元。基本支出安排如下:147.75万元用于发放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116.77万元用于发放津贴补贴,210.73万元用于发放奖金及13月工资,112.07万元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缴费,60.25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24.42万元用于聘用及以钱养事人员工资;96.28万元用于日常公用支出,32.59万元用于职工福利;35.77万元用于离休费,174.01万元用于退休人员经费,8.41万元用于医疗费补助。项目支出安排如下:民政工作经费32万元,区划地名工作经费80万元,高龄老人生活津贴650万元,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费、医疗费12万元,社会组织审计及公告管理等工作经费29万元,市慈善总会补助工作经费8万元。
我单位2021年非税收入(房租收入)预算27万元,支出安排如下:17万元用于日常公用支出,10万元用于福利费支出。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预算1830.05万元较2020年预算1821.65万元增加了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05万元较2020年1010.85万元增加了8.2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救助局雇员工资,而此项上年未纳入年初预算;项目支出811万元较2020年810.8万元增加了0.2万元,主要是社会组织审计及公告管理等工作经费较上年增加了0.2万元,其他项目没有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87万元,较2020年104.88万元减少了3.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经费减少。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共安排9万元,较2020年22.9万元减少了13.9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减少了固定资产等采购。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我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9.5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9.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了2.5万元,主要是考虑到疫情的原因,因公出国预算费用减少。
(2)公务接待费4.5万元,与上年预算,无增减,主要是由于厉行节约,预算没有增加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余,与上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无增减,主要用于公务应急车辆的燃油费用、维修费用、保险费用、通行费用等。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报废待处理车1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七)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已完成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共涉及项目6个,资金8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根据绩效目标申报情况开展支出绩效评价,促进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养老服务供给、专项公共服务等工作不断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提升,民政工作的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八)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黄石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办法》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五条 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局机关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第六条 局财务科负责局机关部门预算编制制定和汇总工作。
财务科根据局机关财政供养人员、资产负债等情况,按财政规定的标准测算出基本收支数据。其他科室(部门)应真实合理地、根据工作发展要求有预见性地提出各自项目收支预算,经相关领导审定后报送财务科。财务科根据预算编制的要求,审核汇总各科室(部门)报的预算,形成预算草案,报送市财政局,走“二上二下”的流程。财务科根据财政“一下”预算控制数修改预算草案,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后,“二上” 报送市财政局。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市财政局批复预算(“二下”)。 财务科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将预算下达到各科室(部门),并按要求做好预算公开工作。
第七条 财政批复后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应严格执行预算,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第八条 财务科应按照财政要求编制决算,逐级审核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审核。
第九条 财务科应组织各科室(部门)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和批复表
(一)民政工作经费
(二)社会组织审计及公告管理等工作经费
(三)区划地名工作经费
(四)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费、医疗费
(五)市慈善总会补助工作经费
(六)高龄老人生活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