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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07627 主题词黄石市民政系统2023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
发文单位黄石市民政局 效力状态有效
生效日期2023-01-30 18:14:38 失效日期2023-01-30 18: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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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黄石市民政局(汇总)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专业名词解释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3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项目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部门主要职责

黄石市民政局是市政府保障民生和管理有关社会事务的职能部门之一,履行着城乡低保、社会福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的职责。民政工作的内容有20多个大项,120多个小项,其主要特点是:点多、线长、面广、量大、事杂。工作对象主要包括贫困人口、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和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

第二部分机构设置情况

黄石市民政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根据最新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和市编办批准的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市民政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规划财务、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养老服务与慈善事业促进、社会事务与儿童福利、区划地名8个科室。下辖市精神病医院、市福利院、市殡葬管理所、市社会救助局、市救助管理站、市老年康复中心、市社区服务中心、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市福利企业服务中心、市儿童福利院等多个事业单位和市慈善总会秘书处。

2023年部门预算中,民政系统共有8家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家市民政局本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家市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市儿童福利院、市社区服务中心和市老年康复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家市精神病医院和市殡葬管理所。财政核定人数485人,其中在职253人,离休2人,退休225人,其他人员5人(编内聘用1人,政府雇员3人,同工同酬退役军人1人)。

第三部分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黄石市民政局系统2023年度收支总预算5931.38万元。

其中:1、收入预算情况。2023年度收入预算5931.3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61.08万元,增加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49.58万元,占本年收入93.6%,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万元,占本年收入0.1%;事业收入预算374.8万元,占本年收入6.3%。收入增加原因:2023年基本收入,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且含奖金收入;项目收入1924万元较上年1891万元增加了33万元。故收入较上年增加。

2、支出预算情况。2023年度支出预算5931.3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61.08万元,增加6.5%。按支出功能分类本年支出预算构成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1.38万元,占本年支出88.9%;卫生健康支出660万元,占本年支出11.1%。按支出结构划分本年支出预算构成为:基本支出4007.38万元,占总支出的67.6%;项目支出1924万元,占总支出的32.4%。支出增加原因:

(1)2023年基本支出比上年预算增加328.08万元,增加7.5%,主要是2023年人员数量变化和局机关退休统筹待遇编列了预算,上年退休人员无此项预算。

(2)2023年项目支出比上年预算增加33万元,增加1.7%,主要是较上年部分项目进行了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31.38万元,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49.58:单位资金收入374.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1.38万元,占本年

支出88.9%;节能环保支出660万元,占本年支出11.1%。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49.58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此,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386.98万元,增加7.5%。主要原因:2023年基本支出比上年预算增加328.0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49.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基本支出3625.58万元,占65.3%,项目支出(类)1924万元,占34.7%。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2)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023年预算数(基本支出)为1252.81万元,此上年预算增加361.18万元,增加40.5%,主要原因是:2023年按照相关规定编列绩效奖金预算,且局机关编列了退休人员退休统等待遇预算:2023年预算数(项目支出)为192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3万元,增加1.7%。,主要原因是:2023年略微增加重点项目的预算。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10)社会福利2023年预算数(基本支出)为1850.9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2.8

万元,减少2.8%;2023年预算数(项目支出)为1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15万元,增加440.5%,主要原因是:老年福利项目预算增加。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0)临时救助2022年预算数(基本支出)为303.5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71

万元,增加6.9%;临时救助2022年预算数(项目支出)为7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4)(210)卫生健康支出(21002)公立医院(2100205)精神病医院2023年预算数(基本支出)为6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2023年预算数(项目支出)为60万元,比上年增加60万元,上年无此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25.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77.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38.74万元、津贴补贴288.98万元、奖金217.56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373.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7.9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2.2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8.41万元、住房公积金354.12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42万元、离休费32.89万元、退休费193.93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44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公用经费348.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6.4万元、印刷费7.5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3.83万元、电费13.61万元、邮电费5.95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8.1万元、差旅费14.9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4万元、维修(护)费10.1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55.55万元、

委托业务费4.6万元、工会经费30.96万元、福利费2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17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4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此项预算,与上年一致。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此项预算,与上年一致。

(七)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1924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3万元,增加1.7%,增加原因主要是:较上年加大了对养老、慈善项目的预算资金。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9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19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项目包括:1、民政工作经费项目。预算经费4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保证民政工作经费,为广大民政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2、地名工作经费项目。预算经费50万元,当年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对比减少30万元,下降37.5%。项目主要用于地名管理工作、乡镇勘界工作、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路名牌管理维护。

3、高龄老人生活津贴项目。预算经费800万元,当年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对比持平。项目主要用于在全市建立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增强社会尊老敬老助老意识,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质量。

4、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费、医疗费项目。预算经费12万元,当年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保障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基本生活。

5、社会组织审计及公告管理等工作经费项目。预算经费30万元,当年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推进社会组织管理规范化。

6、市慈善总会补助工作经费项目。预算经费30万元,

比上年预算增加10万元,增长50%。主要用于维持总会日常

工作运转。根据总会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一系列的助

医、助学、助困项目活动。

7、养老服务经费项目。预算经费250万元,比上年预

算增加8万元,增长3.3%。。主要用于全面建立社会办养老

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制度,全面建立城乡居家养老服务

中心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制度,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

8、未成年人保护及特殊儿童关爱帮扶保障工作经费项目。预算经费20万元,当年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加强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和未成年人保护信息处置系统建设,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专业帮扶和关爱慰问,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核查,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资助政策,开展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业务培训,落实村(居)儿童主任津补贴,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儿童关爱服务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水平。

9、福利中心运营管理经费项目。预算经费150万元,当年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为福利中心内部各类服务对象营造文明、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提升中心软实力,切实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增强民政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和谐社会、小康社会建设。

10、社会救助补助资金项目。预算经费200万元,当年

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主

要用于保障黄石城区(含黄石开发区及新港园区)低保、特

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和艾

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府购买服务及社会救助工作正常开展。

11、共同缔造以奖代补项目。预算经费10万元,项目为新增项目,上年无此项目。主要是根据“补助启动、奖励先进”的办法,申报民政资金开展各类服务项目,充分调动基层群众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的积极性。

12、孤老生活补助3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0万元,

减少38.46%。主要用于“三无”人员日常生活开支及医疗保障。

13、护理人员“以钱养事”项目4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万元,增长80%。主要用于支付我院养老服务人员的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14、儿童生活及服务专项5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

万元,增长23.2%。主要用于儿童生活补助及运营成本费用。

15、收养评估工作经费1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万元,增长50%。主要用于收养评估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差旅费用等,保障收养评估工作的良好进行.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16、护理工作人员“以钱养事”55万元,与上年预算增加10万元,增长22%。主要用于护理工作人员工资等费用。

17、流乞人员救助7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遇到临时生活困难人员救助。

18、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经费4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解决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为社会带来的危害,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安稳生活。

19、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经费2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万元,上年预算无此项目。主要用于帮助青少年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帮助青少年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行为,让社会更加和谐、安定。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152.50万元,比上年减少9.76万元,减少5.8%,减少原因主要是:压减行政运营开支,物业管理费、邮电费等有所下降。其中:印刷费4万元、水费2.5万元、电费9万元、邮电费5万元、物业管理费10万元、差旅费1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4万元、维修(护)费8.6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劳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11.54万元、福利费24.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17万元。

第五部分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4万元;公务接待费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万元,增加14.5%。主要是由于公车年限增加,维护费用增加,加上燃油费上涨,故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4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了1.5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因公出国预算费用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2万元,与上年对增加8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随着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增长,维护费用增加。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费32万元,与上年对增加8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我系统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18.85万元,比上年减少3.05万元,减少13.9%。减少的主要原因:办公耗材费用减少。其中货物类采购:办公用品等购置6.55万元,主要是集中采购办公设备、复印纸等支出;服务类采购:印刷费4.8万元,公车维修和保养服务费7.5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第七部分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占有房屋面积78709.63平方米;通用设备超过50万元有3合,分别是救助站通用设备中安防系统单位价值507960元、儿童院价值101万的监控视频1套、精神病医院通用设备新综合楼监控设备1750816.16元。专用设备超过50万元有5台:精神病医院认知能力测试与训练仪60万元、多参数健康监测仪62.2万元、经颅直流电-迷走神经刺激仪66.5万元、医用事件相关电位仪体感音波反馈系统71.2万元、超低频磁刺激仪59.8万元,专用设备超过100万元有2合:精神病医院全自动二维液相色谱系统180.23万元、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248.76万元。其他单位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我系统2023年共有车辆22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0辆,报废待处理车1辆。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合(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第八部分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总预算1924万元,19个项目,比上年增加33万元,增加

1.7%。根据绩效目标申报情况开展支出绩效评价,促进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养老服务供给、专项公共服务等工作不断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提升,民政工作的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具体情况:2023年本部门重点项目8个,预算经费1599万元。

1、高龄老人生活津贴项目。

(1)项目概况:主要用于在全市建立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增强社会尊老敬老助老意识,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质量。

(2)项目内容:发放各城区高龄老人生活津贴。

(3)立项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高龄老人生活

津贴制度的通知》(黄政发〔2012〕34号)

(4)实施单位:黄石市民政局

(5)项目期:持续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预算安排8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当年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持平。

(7)2023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该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全市建立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增强社会尊老敬老助老意识,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质量。

产出指标:全市2.5万名高龄津贴足额发放。

效益指标: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增强社会尊老、敬老、助老意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

2、社会救助补助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保障社会救助工作正常开展。

(2)项目内容:保障黄石城区(含黄石开发区及新港园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府购买服务及社会救助工作正常开展。

(3)立项依据:1.国务院令第649号;2.省政府令第374

号;3.鄂政办发〔2004〕37号;4.鄂政办发〔2007〕41号

(4)实施单位:黄石市民政局

(5)项目期:持续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预算安排2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当年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持平。

(7)2023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实现社会救助对象应保尽保,就救尽救

产出指标:社会救助覆盖面,应保尽保;非户籍人口临时救助人次,适度提高;自愿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率,达100%。

效益指标:宣传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达95%以上;保障民生和化解社会矛盾。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以上。

3、市社会福利中心运营管理项目

(1)项目概况:保障社会福利中心的运营。

(2)项目内容:按照“高标准定位、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的要求,提供优质、高效、一体化的综合服务。

(3)立项依据:根据市民政局《关于恳请解决市社会福利中心物业管理费用的请示》(黄民政文[2018]33号)及黄荆国副市长批示意见。

(4)实施单位:黄石市民政局

(5)项目期:持续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预算安排15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与上年持平。

(7)2023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为孤残儿童、精神病人、“三无”老人等服务对象营造安全、整洁、文明、舒适的居住环境。

产出指标:市社会福利中心综合服务面积97532.71 m2,服务市社会福利中心孤残儿童、“三无”老人、精神病人、流浪救助人员等各类入住对象约2000余人。

效益指标:为中心内部各类服务对象营造文明、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提升中心软实力,切实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增强民政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和谐社会、小康社会建设。

满意度指标:孤残儿童、精神病人、“三无”老人、流浪救助人员等各类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4、养老服务项目

(1)项目概况: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

(2)项目内容:全面建立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制度,全面建立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制度。

(3)立项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黄政发〔2015〕10号)规定,全面建立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制度,全面建立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制度,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2018年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纪要:加大支持力度。市财政以180万元为基数安排养老服务资金预算,并按每年10%-15%的比例建立逐年递增机制。《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发〔2021〕16号)规定,提高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标准,运营补贴标准提高到每年1200元以上,并实现分类分级发放。

(4)实施单位:黄石市民政局

(5)项目期:持续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预算安排25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8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为:按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精神增加10%。

(7)2023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全面建立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制度,全面建立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制度,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通过各项补助措施的实施,我市老年人获得感增强。

产出指标:城区社会办养老机构有1400-2100张个床位在实际使用,按每床每年960元到2880元标准给予补贴;城区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约10-90个运营,按每个每年1-5万元给予补贴。

效益指标:通过政府提供补贴,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引导城乡社区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解决我市老年人的养老问题,约30家养老机构获得运营补贴;60-120家城乡社区获得运营补贴。

5、孤老生活补助项目

(1)项目概况:全部用于“三无”对象的日常生活开支。不仅让“三无”对象吃饱穿暖,而且满足他们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改善生活质量,提升幸福感,使他们的生活得到保障。

(2)项目内容:“三无”人员日常生活开支及医疗保障。

(3)立项依据:鄂政办发【2008】82号文

(4)实施单位:黄石市福利院

(5)项目期:持续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预算安排3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0万元,下降38.46%。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2023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该项目资金全部用于“三无”对象的日常生活开支。不仅让“三无”对象吃饱穿暖,而且满足他们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改善生活质量,提升幸福感,使他们的生活得到保障。

产出指标:保障院内86名“三无”人员日常生活开支、医疗救助等。

效益指标:改善全院“三无”人员的生活质量。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6、“护理员以钱养事”项目。

(1)项目概况:解决工作人员的工资、五险一金经费,保障服务对象的服务质量。

(2)项目内容:解决工作人员的工资、五险一金经费,保障服务对象的服务质量。

(3)立项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公布黄石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黄政发〔2018〕13号文件精神。

(4)实施单位:黄石市儿童福利院

(5)项目期:持续性项目。(长年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预算安排55万元,比上年增长10万元,增长22%。其中:5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2023年度项目“护理员以钱养事”

绩效总目标是:体现党和政府对孤残儿童的重视和关怀,让孤残儿童养育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产出指标:1、数量指标。保障全院为孤残儿童护理的50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2、质量指标。保障孤残儿童护理50名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保及福利安排合理。3、时效指标。保障孤残儿童50名护理员每月工资有效按时发放。

效益指标:1、社会指标。稳定职工队伍,提高服务质量。

2、环境效益指标。提高社会关注度。3、可持续影响指标。对孤残儿童护理员的个人参保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每个人的工作福利保障。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7、流乞人员救助项目。

(1)项目概况:市救助管理站担负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遇到临时生活困难人员以及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服务与管理职能。

(2)项目内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3)立项依据:依据国务院令381号文件。

(4)实施单位:黄石市救助管理站

(5)项目期:2023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预算安排72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增长16.13%。72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2023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自愿求助人员的救助率达100%;城区困境未成年人调查摸排率达100%,建档率达100%;对确定一、二等级的服务对象帮扶率达90%;引进专业护理团队,确保站内照料正常开展。

产出指标:全年救助2400人天次、自愿求助人员的救助率100%、确定一、二等级的服务对象帮扶率90%以上、城区困境未成年人调查摸排率100%。

效益指标: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保障率90%以上、为救助对象提供更好的服务(一类人员(半失能以上)照料率达到100%)。

满意度指标:救助对象满意度95%以上。

8、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经费项目。

(1)项目概况:改善就诊环境、充分发挥重型精神病管理职责。解决我市贫困精神病患者的医疗问题,提高精神病的治疗率,降低复发率,帮助他们回归社会。维护社会安定,减少肇事肇祸事件发生。

(2)项目内容:解决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为社会带来的危害,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安稳生活。2023年预算安排4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立项依据:根据社保科【2019】001号文件。

(4)实施单位:黄石市精神病医院

(5)项目期:2023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预算安排4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其中4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2023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改善就诊环境、充分发挥重型精神病管理职责。解决我市贫困精神病患者的医疗问题,提高精神病的治疗率,降低复发率,帮助他们回归社会。维护社会安定,减少肇事肇祸事件发生。

产出指标:全年治疗出院人次1900人,出院患者治愈率80%,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投入使用2023年,预算执行率100%。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减少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发生效果显著;改善城市环境效果显著;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安稳生活效果显著。

满意度指标:精神病患者及家庭满意度90%。

第九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对空表的说明

2023年本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无数据,与上年一致。

2023年本部门预算中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表无数据,与上年一致。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2、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债务,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一致。

(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本部门非重点项目7个,预算经费192万元。

(1)项目概况:保障民政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

(2)项目内容:民政工作经费、区划工作经费、未成年保护工作经费、社会组织审计服务等。

(3)立项依据:1、中共黄石市委、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黄发[2011]3号)第三-(四)条要求对民政事业所需的工作经费,市、县两级财政每年按一定金额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确保每年按一定比例增长,同时还可以在争资金、争项目工作中,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弥补民政工作经费。

2、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纪要(2012年第24期)要求,“按照我市城区上年度低保资金支出总额的4%列支民政当年工作经费预算。”

(4)实施单位:黄石市民政局

(5)项目期:持续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预算安排192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当年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对比减少10万元,与上年预算减少4.9%。

(7)2023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确保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产出指标:保证民政工作经费,推进民政各类项目顺利开展。

效益指标:保障民政对象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

第十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七)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第十一部分2023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收支总表

二、2023年收入总表

三、2023年支出总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项目支出表

十、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