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二、部门年度(或中长期)工作重点
三、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二)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八、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九、名词解释
十、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一、部门概况
单位情况:黄石市精神病医院成立于1964年3月,前身为黄石市六医院、黄石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2010年6月加挂黄石市精神卫生中心牌子。2015年3月加挂黄石市精神病人福利院牌子。是隶属市民政局的副县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是由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国家住院医师精神病培训基地,湖北理工学院“实习实训基地”。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精神疾病专科医院。
2021年9月,市精神病医院整体搬迁至黄石市社会福利中心,医院占地面积24669.9平方米,建筑面积33968.30㎡,其中精神病医院21850.76㎡,精神病人福利院12117.54平方米;总设计床位900张,其中精神病医院600张,精神病人福利院300张。医院编制床位数300张,下设三个门诊部,七个病区,一个司法鉴定所,一个MECT治疗室等临床科室,以及检验、CT室、DR室、心理测量等医技功能科室。
医院核定编制数150人,现有职工297余人,其中在编职工119人,聘用职工178人。研究生学历8人,高级职称30人,中级职称60人。医院党委下设行政后勤、医疗等2个党支部,共有党员49人。医院拥有飞利浦CT、血药浓度监测仪等一大批现代化诊疗设施,临床开展药物治疗、心理治疗、物理治疗、电休克治疗等多种诊疗方法,目前全院共有住院患者730余人。
主要工作职责:全市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和流浪精神病人定点收治医院;承担着全市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技术指导工作,以及我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精神残疾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同时还承担着湖北师范大学和湖北理工学院相关专业临床见习、实习、教学工作。
二、部门年度(或中长期)工作重点
一是在全市推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以申报省级社区精神康复试点工作为契机,以神牛、西屏、十五冶等三家社区试点经验为基础,根据系统统计、社区上报、入户摸排等形式摸清各社区居家精神障碍患者底数,从居家精神障碍患者较为集中的社区入手,积极沟通并至少与5个社区签订康复服务合作协议,通过康复服务工作人员培训、入户走访、建立档案、召开精神卫生知识科普讲座、个案管理、重点对象、康复训练、服务转介、开发公益性庇护性工作岗位、日常学习、休闲活动、同伴支持关爱活动等服务内容,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家庭负担,逐步在全市形成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医院为支撑的三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用心打造精神障碍患者“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的黄石样板。
二是强力推进第一批委市共建省级精神卫生区域医疗中心创建工作。在市级重点专科项目实施基础上,大力发挥重点专科的辐射、示、带头作用,加强儿童精神科、老年精神科等精神病亚专科的建设,组织专家队伍前往国家级、省级三级医院参观交流,学习和引入省内外先进经验。积极对接卫健委开设内科门诊,开展新的诊疗业务,不仅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站的服务对象提供更便捷的“社区式”的诊疗康复服务,同时也为集中收治弱监护患者及住院病人提供综合性诊疗服务,有效拓宽医院业务范畴。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硕引博、校园招聘等形式,灵活引进优秀人才,不断优化医院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医院临床诊疗能力和科研理论水平,力争将医院建设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五位一体的省级精神区域医疗中心,做到全国有影响,全省有地位。
三是稳步推进“精神病人弱监护群体集中收治”工作落实。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由市精神卫生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政法、卫健、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专班,尽早出台《关于严重精神障碍弱监护患者集中收治的意见》,探索将全市监护人大于65岁或丧失监护能力的、监护人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常年外出务工的等四类重点弱监护对象纳入集中收治。加快市精神病人福利院功能康复中心等项目建设,完善医院设备设施,为集中收治的弱监护群体提供优质医务护理、药物治疗和康复训练,满足不同类别病人个性化康复需求。通过电视、报纸、自媒体、移动广告等多种形式对医院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不断提升医院知名度和影响力,力争在2025年实现住院病人突破1000人。
四是成立“黄石市精神卫生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持续强化医院精细化管理,加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院感管理、合理用药管理、合理检查管理,积极推进积极推进医院电子病历和信息平合建设,实现医院内部信息系统整合;强化临床教学培训体系建设,做好临床带教、实习生管理、技能培训、质量控制等环节;加强标准化、规范化临床教学实践基地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等。医院在鄂东南地区精神卫生领域的龙头带动作用,加强与二医院、十五冶医院、有色医院、华新医院等现有专科资源沟通对接,建设黄石市精神卫生专科联盟,深化医院与联盟成员之间、专科专病医患之间的深度对接,建立完善我市精神医学质量控制网络,加强对精神科诊疗过程中服务质量的督查和业务指导,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五是成立“黄石市医学会精神病分会”。积极对接市卫健委、市医学会等单位及组织,争取成立黄石市医学会精神病分会,早日填补我市这一区域空白。积极发挥学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加强人才队伍和精神科规范化建设,有效推进全市精神医学学术研究,促进精神医学教育事业发展,提高精神科诊治水平,团结全市精神卫生工作者为我市社会经济和谐发展作贡献。
三、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我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采用包干形式。财政拨款660万元,基本支出600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院费。
全年收入预计7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60万元,事业收入6337万元,其他收入3万元。全年支出预计70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0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2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预算660万元。
其中:1、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度收入预算660
万元, 比上年预算增加20万元,增长3.0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0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2、支出预算情况。2023年度支出预算800万元, 比上年预算增加20万元,增长3.03%。按支出功能分类本年支出预算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0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按支出结构划分本年支出预算构成为:基本支出600万元,占总支出的90.91%;项目支出60万元,占总支出的9.09%。
支出增加原因:我单位负责全市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工作,帮助青少年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行为,故2023年比2022年预算支出增加3.03%。
(1)2023年基本支出与上年预算持平。
(2)2023年项目支出比上年预算增加20万元,增长33.34%,故2023年比2022年预算项目支出增加33.34%。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0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660万元,占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20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我单位负责全市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工作,帮助青少年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行为,故2023年比2022年预算支出增加3.03%。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类)660万元,占100%。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2023年预算数为66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负责全市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工作,帮助青少年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行为,故2023年比2022年预算支出增加3.03%。
(五)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无“三公”经费安排。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无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无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初我单位有4辆车均为业务用车。通用设备超过50万元有1台:新综合楼监控设备175.08万元。专用设备超过50万元有7台:全自动二维液相色谱系统180.23万元,认知能力测试与训练仪60万元,多参数健康监测仪62.2万元,经颅直流电-迷走神经刺激仪66.5万元,医用事件相关电位仪体感音波反馈系统71.2万元,超低频磁刺激仪59.8万元,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248.76万元。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无
八、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一条 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第二条 财务科负责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制定和汇总工作。
财务科根据单位财政供养人员、资产负债等情况,按财政规定的标准测算出基本收支数据。所有科室应真实合理地、根据工作发展要求有预见性地提出各自项目收支预算,经相关领导审定后报送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根据预算编制的要求,审核汇总各科室报送的预算,形成预算草案,报送市财政局,走“二上二下”的流程。分管领导根据财政“一下”预算控制数修改预算草案,提交院党委会研究后,“二上”报送市财政局。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市财政局批复预算(“二下”)。财务办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按要求做好预算公开工作。
第三条 财政批复后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应严格执行预算,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第四条 财务科应按照财政要求编制决算,逐级审核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审核。
第五条 财务科应组织相关科室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工资福利支出:指在职职工工资、津贴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指单位退休职工的独生子女一次性补偿,遗嘱等方面的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财政预算转款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