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五条、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规定,市民政局要求对已失去办学资格的3家(名单附后)民办非企业单位主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现依法予以通告。
自通告之日起20日内,被督促的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到其业务主管单位和市民政局主动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市民政局将依法予以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并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信用及出行将受到一定限制和影响,由此造成的严重失信后果均自行负责。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0714—8764832
地 址: 大冶市长乐大道总部经济中心二区7055室
附 件:督促办理注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2022年3月14日
附:
督促办理注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序号 | 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业务主管单位 | 备注 |
1 | 大冶市佳思特英语培训学校 | 石咏梅 | 大冶市教育局 | |
2 | 大冶市新起点教育培训学校 | 熊 威 | 大冶市教育局 | |
3 | 大冶市海卫剑桥英语学校 | 王志国 | 大冶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