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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来源。老龄委专项工作经费,财政拨款。依据:鄂发【2011】21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意见》。2018年年初财政预算拨款老龄委专项工作经费共计15万元。

(二)资金执行情况。

1、总体情况:2018年度老龄委专项工作经费15万,年底全部用完,与年初预算持平,执行率100%。

2、资金使用情况:

(1)老年节期间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支出3万,慰问了城区20位困难老人,2个民办福利机构和3个老年协会会长。

(2)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创建,支出3万。通过举办36个社区近百人参加的大型培训会,编印5000册指导手册,组织到省级、市级授牌社区观摩、请建委、残联、民政等部门科长作相关专业辅导、召开创建推进会等方式推进。

(3)积极推进湖北省老年法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支出3万。编印1万本宣传读本、举办了全市学习《湖北省实施〈老年法〉办法》封闭式培训班,邀请省市专家授课,老龄系统、部分基层老年协会会长以及市老龄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共60多人参加了培训。

(4)积极做好老年优待证办理及相关工作,支出6万,主要用于老年优待证办证耗材及相关劳务支出。

二、项目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1、项目绩效目标。截止2018年底,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45.36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6.62%,建立该项目是为了进一步浓厚尊老敬老助老氛围、强化老龄工作、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项目资金用于本单位服务于全市老年人的专项经费支出。包括全市困难老年人节日慰问、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创建、老年政策法规学习宣传、老年人优待证办理耗材等相关支出费用。

2、项目绩效分析:根据年度我市老龄工作安排,已逐项按要求完成了项目内容和目标进度。通过开展老年节市领导带队的走访慰问,进一步营造了敬老爱老社会氛围;通过加大老年宜居社区创建力度,5个社区获评省级老年宜居社区,6个社区获评市级老年宜居社区,以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改善了老年居住环境;通过学习宣传老年政策法规和做好老年优待证办理等相关工作,发放了宣传读本近1万本,培训了一批宣传骨干,全年办理老年优待证2.2万多人次,为全面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打下了较好基础。总的来看,通过该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实现了既定的目标。

三、问题及建议

老龄工作面临改革,职能可能会重新调整划转,但无论职能如何调整划分,随着我市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老年优待人群会随之增加,建议老年优待证办理及耗材费用要逐步增加预算。

市老龄办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