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项目名称:民政工作经费
项目单位:黄石市民政局
主管部门:
评价机构:自评
一、项目概况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和依据
黄石市民政局是市政府保障民生和管理有关社会事务的职能部门之一,履行着城乡低保、社会福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的职责。
根据中共黄石市委、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黄发[2011]3号)第三-(四)条要求对民政事业所需的工作经费,市、县两级财政每年按一定金额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确保每年按一定比例增长,同时还可以在争资金、争项目工作中,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弥补民政工作经费。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纪要(2012年第24期)要求,“按照我市城区上年低保资金支出总额的4‰列支民政当年工作经费。”
(二)项目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民政工作经费资金来源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19年预算金额为40万元,按照财政要求,年中调减指标2万元,2019年实际收到民政工作经费38万元,2019年该项目资金支付3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三)项目实施情况
民政工作经费主要是为民政各项业务工作提供经费保障,涉及城乡低保、社会福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办法》、《市民政局“三重一大”决策办法》等管理制度执行。
该项目资金的产出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基本民生保障不断加强。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出台《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和《临时救助备用金使用管理办法》,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攻坚政策衔接,充分履行了精准扶贫兜底保障职责。
2、儿童福利保障不断提升。深化“县级委托市级养育”孤弃儿童集中供养新模式,出台《黄石市收养子女家庭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健全农村留守儿童主任制度,实现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级儿童主任全覆盖,织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人身安全防护网。
3、养老服务供给不断优化。扎实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成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出台《黄石市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步伐。
4、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深化。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印发《<黄石市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主要任务及分工>的通知》,多轮次组织村(社区)“两委”干部和社会工作者培训,共培训5900人次。出台《关于推进村(居)务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实现所有村(社区)监督全覆盖。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社会组织权责清单和办理流程初步实现了“三级八同”,政务服务“一网办理”率达到90%;开展全市社会组织财务管理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对社会组织开展专项监督审计。
5、公共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完成2条市级界线和2条县级界线联检工作,完成地名地址库一期建设。联合6部门下发《黄石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方案》,命名无名道路294条。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整治活动,全市殡葬服务、公墓建设营运、丧葬用品市场秩序等进一步规范,城区集中办丧率达到90.1%。启动跨区域补领结婚证试点。
该项目的实施效果主要通过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三个方面的指标进行评价:
1、从社会效益上看,一是不断加强基本民生保障,解决了社会发展的根本问题,保障了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攻坚政策衔接,充分履行了精准扶贫兜底保障职责。二是不断提升儿童福利保障,健全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制度,织密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人身安全防护网,切实考虑和维护了儿童权益,保障了儿童健康成长。三是不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扎实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成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全市317名养老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改善了养老生活环境,提高了养老生活质量,让老人切实感受到关心和关爱。四是不断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多轮次组织村(社区)“两委”干部和社会工作者培训,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实现了所有村(社区)监督全覆盖,提升了社会组织法人治理能力。五是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完成了地名地址库一期建设,开展违法违规私建墓地等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启动了跨区域补领结婚证试点,优化了流浪乞讨人员发现机制,建立健全了救助管理工作机制。
2、从可持续发展上看,民政工作涉及对象主要包括贫困人口、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和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民政工作经费保证了民政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了民政工作对象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了社会可持续发展。
3、从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来看,经过抽样调查,项目的满意度达到了90%。
二、项目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项目绩效目标
中期目标是通过3至5年的努力,初步形成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相适应的民生保障能力,基本完成民政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法制化建设,初步建立基本民生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显著提质的民政发展新格局,推动黄石民政事业率先成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综合改革先行区,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五城建设”和“五大转型”目标作出民政新的更大贡献。年度目标是保证民政工作经费,为广大民政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开展此次绩效自评工作,市民政局财务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通知下达后,财务部门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按照通知要求拟定上报时间、工作安排。
2、根据文件要求,做好前期数据收集工作。
3、按照数据汇总情况,撰写绩效自评报告送领导审核,根据领导最后审核意见,修改完善报告,形成最终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资金实际完成情况
2019年实际收到民政工作经费38万元,2019年该项目资金实际支付3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各科室单位开展业务工作所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以及与民政工作相关的其他费用。
(四)评价结论
民政作为民生工作的关键部门,民政工作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在开展民政工作保证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密切联系民政对象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不断增强民政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是我们“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宗旨所在。2019年民政工作经费的绩效目标已基本完成。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科学合理编报部门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坚持问题导向,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加强与各科室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预算执行进度,按照预算的绩效目标要求,将绩效目标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切实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存在的问题
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高效、合理使用财政资金的有效方法。在进行绩效评价时,我局虽已使用完了民政工作经费的项目资金,但是在资金使用进度上并不均衡,季度之间资金使用差异较大;各科室负责绩效评价的工作人员,对评价指标把握不准,内容不熟,尤其是对于质量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等。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我局将严格按照进度使用资金,完善项目合同或协议,及时拨付资金。按照财政局要求,每半年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度进行监控,及时发现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和偏差,督促项目资金合理合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的学习,邀请专人对我局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质量。
四、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因民政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民政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涉及的业务面广,不同于某一个专项的项目资金,因此在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上不好详细深入的描述,造成在制定指标时较宽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