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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主题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发布单位黄石市民政局
关键词

正文

项目名称:地名工作经费

项目单位:市民政局

主管部门:市民政局

评价机构:自评

一、项目概况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和依据。根据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工作的通知(鄂地名普查办发〔2016〕31 号)、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词典》编纂工作的通知(鄂地名普查办发〔2018〕7 号)、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志(湖北部分)》编纂工作的通知(鄂地名普查办发〔2018〕9 号)、省民政厅 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民政发〔2018〕22 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确定全国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创建地区的通知》(民函﹝2015﹞326号)要求,黄石作为全国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创建地区,要采用大数据、GIS等技术,探索地名地址管理服务新模式,推进地名地址管理服务创新发展。

(二)项目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市财政拨款9.5万元,实际使用9.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三)项目实施情况。经反复加工修改,完成了地名挂图、地名图集、地名故事、地名志初稿的校对、审核。地名地址库项目一期研发了黄石市地名地址数据库管理平台,入库地名数据21332条,多媒体数据21484条,门楼牌数据127144条。及时修复、处理有问题的路名牌,保证路名牌干净整洁,管理到位。按时完成智慧城管交办的案件,共处置地名路牌脏污、破损、锈蚀、倒塌等218起问题案件,智慧城管平台处置率和综合考核评分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形成高质量、高水平图录典志系列编纂成果,全面拓展和丰富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理顺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地名地址管理服务水平。

(二)黄石市民政局地名地址库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理单位黄石市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多次组织专家检查,提出意见并督促承建方整改。并请第三方湖北诚实计算机司法鉴定所进行技术检测,项目验收合格。

(三)地名普查成果转化,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地名文化,为党和国家积累宝贵史料,为区划地名各项工作服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服务。

(四)2019年,我局较好地执行了绩效目标,通过地名地址库一期建设,创新地名信息服务方式,提高管理和服务效率,推动区划地名工作与互联网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实现新时代区划地名工作创新发展。路名牌的日常维护,推进了城区路名牌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方便了市民及游客出行,提升了城市品位和形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我局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保障了地名工作的稳定,按工作进度支付各项费用,按部门预算科学合理使用财政资金,充分发挥资金利用效率,保证地名工作资金的需要。同时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发挥预算、计划的导向作用,全面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完善管理制度。我局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制定了《黄石市全国地名地址库试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设立了项目部,明确各部门责任、相互协作,积极坚持并不断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涉及需沟通协调的工作,提前编制沟通计划,明确沟通需求,提升了沟通效率,大大推动了工作进展。

()编制相关标准规范依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地名管理办法》、《黄石市标准地名标志设置规范》等文件,结合黄石市实际情况和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数据标准,积极探索,编制了《黄石市标准地址编制及使用规范》,为黄石市地名地址数据库的建设提供了标准依据。

()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快完成地名地址库门牌数据工作的函》(黄民政函2019〕2号),多次和市公安局、市大数据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实现信息系统的多部门联合共享,收集黄石市下辖6个县市区主要地址(门楼牌)原始数据,并进行清理,结合黄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建设黄石市地名库和地址库

(四)存在的问题:市级预算资金不足,地名地址库一期已用62万,二期、三期需求经费较大,现无资金建设,最低总预算200多万。

(五)建议:加大对区划地名工作经费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