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项目名称:社会救助补助资金
项目单位:黄石市社会救助局
主管部门:黄石市民政局
评价机构:单位自评
一、项目概况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和依据
黄石市社会救助局属事业单位法人单位,位于黄石市桂林北路28号,法定代表人刘辉,主要工作职能是:为全市人民提供社会救助服务。负责拟定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规划,贯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和拟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工作。
(二)项目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2019年度,市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救助补助资金500万元,并及时拨付到市民政局对公账户,资金到位率100%。
(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市财政拨款社会救助资金5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用于市本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300万元。经与市财政协商,按照各城区人口、上年度平均保障人数、上年度保障资金支出金额、工作努力程度四个要素分别拨付到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和开发区,主要用于提高城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对象进行兜底保障和对遭遇急难家庭和人员给予临时救助。
2、用于市本级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00万元。按照各城区2018年医疗救助支出比例全部拨付到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和开发区,主要用于城区城乡困难群众资助参保和医中救助。
二、 项目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1、受助对象应保尽保,按标施保。按照年初计划,对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孤儿分别提高救助标准,并及时发放至对象账户中,充分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
2、资助参保率100%。对城区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全额资助,资助率100%,充分保障受助对象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服务。
3、应救尽救。严格执行医疗救助政策,推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模式,辅助医后救助,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看病贵、就医难的问题。实施临时救助,对遭遇急难家庭和人员给予及时救助,有力保障了群众突发困难得到及时救助。
4、社会效益明显提高。一是政策知晓率明显提升。二是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三是社会可持续影响明显提升。
黄石市社会救助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