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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冶市社会组织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情况标准 | |||||
| 被检单位(公章) | |||||
|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检查分数 |
| 1 | 社会组织是否按规定要求按时参加年检情况 | 查看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和年检资料 | 10分 | 检查《社会团体法登记证书》副本后面是否盖有2018年度年检印章、年检资料是否齐全得10分;不齐全扣10分。 | |
| 2 | 社会组织人、财、物等重大事项是否经过民主程序 | 查看资料 | 20分 | 社会团体是否有专职办公人员(1分)、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是否有效执行(2分)查看章程(3分)、财务管理制度(3分)、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3分)、理事会会议制度(2分)、监事会会议制度(2分),理事会和监事会会议记录(2分)、大事项报告情况(2分),每缺1项按分值扣2分。 | |
| 3 | 社会组织是否单独设立银行账户 | 查看资料 | 6分 | 是否遵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设立单独银行账户(3分),无不得分;有开户银行账户回执单或银行开户许可证(3分),每缺1项按分值扣分. | |
| 4 | 是否按非营利会计制度处理财务账目 | 查看会计证书 和财务凭证 | 8分 | 财务账目管理是否规范(2分),各项支出审批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2分);会计、出纳人员是否专职(2分);有无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和持证上岗(2分),每缺1项按分值扣2分。 | |
| 5 | 是否违规收费 | 查看财务凭证 | 6分 | 是否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费专用收据使用符合规定,使用资金、合法使用票据规范得(3分);有没有强制企业或者个人入会、摊派会费、派捐索捐、强拉赞助等违规收费现象(3分),每缺1项按分值扣3分。 | |
| 6 | 是否存在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资产行为 | 查看财务凭证 | 10分 | 查看资产登记情况及其账目,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和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资产行(5分);业务主管单位、公职人员有没有违规在社会组织开支取酬、报销费用行为(5分),每缺1项按分值扣分. | |
| 7 | 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情况 | 查看承接项目 范围合同 | 4分 | 查看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接受政府委托项目或购买服务合同依据有则得4分,无合同不得分。 | |
| 8 | 接受财政拨款和社会捐赠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 查看财务凭证 | 6分 | 查看财务账目,是否利用业务主管部门影响或者行政资源牟利(2分),是否利用所掌握的会员信息、行业数据、捐赠人和受赠人信息等不当牟利(4分),每缺1项按分值扣2分。 | |
| 9 | 领导干部在社会 团体兼职情况 | 查看资料和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审批表 | 10分 | 是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5分);是否存在未经审批自行在社会团体兼职的现象(3分);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违规取酬的现象(2分);每缺1项按分值扣3分。 | |
| 10 | 党建工作情况 | 查看会议 记录和资料 | 20分 | 理事会成员有3个以上党员的是否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的是否成立联合支部(10分);是否建立党支部工作机制、党员教育工作、党员管理、是否有“三会一课”制度,每项资料、会议记录、学习笔记本齐全得10分,无则扣10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