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黄石城区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基本殡葬服务普惠化、均等化,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黄石城区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12月9日
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hsmzjshswk@163.com
2.书面信件联系地址:黄石市下陆区团城山街道桂林北路28号市民政局(收)。邮政编码:435000
联系电话:0714-6579659
联系人:吕珊
2025年12月1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黄石城区基本殡葬服务
费用减免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城区民政局、财政局,新港园区社发局、财政局,市殡仪馆: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减轻群众治丧负担,推进基本殡葬公共服务普惠性、均等化,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黄石城区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进行修订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一)具有黄石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在黄石城区就学、就业、服役或持黄石市居住证的非黄石户籍人员;
(三)尚未登记户籍的死亡婴幼儿和离体组织;
(四)经县级及以上公安部门认定的无人认领遗体;
(五)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流浪乞讨人员。
二、减免项目
(一)遗体接运(免除普通殡仪车辆遗体接运费、消毒费;减免抬尸费30%)。
(二)遗体存放(免除殡仪馆内3日内冷藏、冷冻费用)。
(三)遗体火化(免除平板炉遗体火化费用或减免拣灰炉遗体火化费用600元)。
(四)骨灰寄存(免除殡仪馆内一年骨灰存放费用)。
(五)城乡低保、城市“三无”、农村“五保”以及重点优抚等特殊困难对象可免费提供指定骨灰盒一个。
以上减免费用按项据实结算,超出部分由丧事承办人支付,其他殡葬服务项目由丧事承办人自主选择,服务费用按规定标准收取。
三、办理程序
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减免对象,在市殡仪馆火化的,由丧事承办人填写《黄石市城区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供丧事承办人居民身份证、减免对象生前居民身份证件或其他合法证明文件、减免对象死亡证明(由医疗卫生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经市殡仪馆审核确认后,在治丧费用结算时直接减免相关费用。
四、资金保障
黄石市殡仪馆基本殡葬服务减免费用由市财政保障,按规定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市殡葬管理所定期对减免费用进行汇总,报市民政局审定后支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是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任务,是实现基本殡葬服务普惠化、均等化的必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完善惠民殡葬政策的重要意义,不折不扣抓好惠民殡葬政策落实工作。
(二)强化规范管理。民政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科学制定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城区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工作顺利实施。公安、卫健部门要及时、规范出具减免对象死亡证明。财政部门要做好减免资金的保障。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基本殡葬服务普惠型宣传力度,通过政府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广泛宣传,尽快使惠民殡葬政策家喻户晓,同步倡导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的现代殡葬新风尚。
此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黄石市城区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
编号:HS202601_001
逝者 信息 |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身份证号 | 死亡日期 | ||||||
死亡地址 | |||||||
户籍/暂住地址 | |||||||
户籍类别 | 本市户籍( ) 非本市户籍( ) 无户籍( ) | ||||||
承办人信息 | 姓 名 | 性 别 | 与逝者关系 |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
常住地址 | |||||||
减免 项目 | 遗体接运 | 遗体存放 | 遗体火化 | ||||
骨灰寄存 | 特殊困难对象 指定骨灰盒 | 选择( ) 不选择( ) | |||||
减免 金额 | 合计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元 角 ¥ | ||||||
审核 意见 | 殡仪馆(业务用章) 经办人: | ||||||
承办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注:1.此登记表一式三份,由承办人负责填写,市殡仪馆、市殡葬管理所、市民政局各一份。
2.户籍类别栏:应在对象类别对应栏后的空格内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