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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相关要求,特公布我局201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作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及申诉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及其他需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作法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曹中承任组长、冯志刚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并在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及各县市区民政局确定一名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和各科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推进局机关及全市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根据市政府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我局在2011年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基础上,于2012年对公开指南及网上公开事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在“黄石民政”门户网站上开设了17个信息公开栏目,分别是: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报、政策法规、依申请公开、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解读、监督机制、部门概况、部门动态、计划规划、机关建设、财政资金、政府采购、统计公报和热点专题,并开设了全国民政动态、民政要闻等反映我厅政务动态的栏目。
(三)畅通公众获取信息渠道。近年来,我局不断扩充信息公开渠道,开辟了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途径,满足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新需求。一是强化“黄石民政”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功能,我据先后在“黄石民政”门户网上专门开辟了“信息公开”、“公众查询”、“在线申报”、“网上办事”、“民意征集”、“网上调查”、“公众互动”等栏目,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加快信息公开速度、提高信息公开质量。通过这些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公众可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民政13大项业务工作办事流程、城乡低保、区划地名、民间组织等相关信息、可直接申报民政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国内外婚姻登记预约、并可直接咨询投诉并了解投诉答复结果。二是建立公共查阅点,除市档案馆可查阅历年来相关民政信息外,还在局机关档案室建立了资料索取点和资料阅览室,按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方便群众查阅。三是切实做好在线沟通工作。确保门户网站上的“局长信箱”每天在工作时间内有专人负责解答各类咨询问题。四是加强新闻媒体宣传。通过电台、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全年全市民政工作安排、重点、以及民政资金用途等情况。
(四)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及相关规定。一是规范信息公开管理,健全目标考核机制。我局在2011年重新修订了《黄石市民政局网站群管理办法》和《黄石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对信息报送时限、内容、上报渠道、审核等做出了详细规定。二是加强信息公开考核力度,我局按照《网站群管理办法》和《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管理办法》,按月对科室和县市区进行考核,实行量化计分、按月汇总、年终评比表彰,极大的推动了科室和县市区民政局的积极性。三是做好培训工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年举办政务信息写作培训班、公文写作评比,组织全局干部进行学习、交流,提高干部公文写作能力,为信息公开打好基础。
(五)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针对信息公开中的保密问题,我局制定下发了政务公开一系列文件规定,建立了申请受理机制、定期通报、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规章制度,保证了政务公开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主要做法如下:一是严把审核关,加强信息保密审查,所有信息内容须由科室、局办公室审核后才能发布,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免予公开。二是严把政策关,对政策把握不准或没有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信息,一律不准公开。三是严把保密关,通过举办保密培训、讲座等形式,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人员的保密意识,明确管理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畅通了信息公开渠道,实施全方位公开,让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与形式有机地结合。截至2012年12月31日,黄石民政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10条,其中,“黄石民政”门户网站发布120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发布编制规范性文件6个、文件解读1个;媒体报道160余条,向省厅、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1600余条;“局长信箱”、“网络信访中心等栏目共受理各类信访事件100余次,主要涉及优待抚恤、退役安置、城乡低保和大病救助等民政业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未收到申请公开事项。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信息公开没有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2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事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对政务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工作中仍存在公开时限不规范等问题。下一步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便民、为民的原则和“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着眼满足群众最关注、最迫切的信息需求,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抓好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民政门户网站建设,适时调整公开项目,保持网络衔接畅通。三是进一步推进运行规范。加强内部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建设,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有效;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公开情况及信息文本资料;及时通报、讲评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作法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曹中承任组长、冯志刚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并在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及各县市区民政局确定一名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和各科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推进局机关及全市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根据市政府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我局在2011年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基础上,于2012年对公开指南及网上公开事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在“黄石民政”门户网站上开设了17个信息公开栏目,分别是: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报、政策法规、依申请公开、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解读、监督机制、部门概况、部门动态、计划规划、机关建设、财政资金、政府采购、统计公报和热点专题,并开设了全国民政动态、民政要闻等反映我厅政务动态的栏目。
(三)畅通公众获取信息渠道。近年来,我局不断扩充信息公开渠道,开辟了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途径,满足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新需求。一是强化“黄石民政”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功能,我据先后在“黄石民政”门户网上专门开辟了“信息公开”、“公众查询”、“在线申报”、“网上办事”、“民意征集”、“网上调查”、“公众互动”等栏目,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加快信息公开速度、提高信息公开质量。通过这些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公众可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民政13大项业务工作办事流程、城乡低保、区划地名、民间组织等相关信息、可直接申报民政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国内外婚姻登记预约、并可直接咨询投诉并了解投诉答复结果。二是建立公共查阅点,除市档案馆可查阅历年来相关民政信息外,还在局机关档案室建立了资料索取点和资料阅览室,按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方便群众查阅。三是切实做好在线沟通工作。确保门户网站上的“局长信箱”每天在工作时间内有专人负责解答各类咨询问题。四是加强新闻媒体宣传。通过电台、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全年全市民政工作安排、重点、以及民政资金用途等情况。
(四)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及相关规定。一是规范信息公开管理,健全目标考核机制。我局在2011年重新修订了《黄石市民政局网站群管理办法》和《黄石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对信息报送时限、内容、上报渠道、审核等做出了详细规定。二是加强信息公开考核力度,我局按照《网站群管理办法》和《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管理办法》,按月对科室和县市区进行考核,实行量化计分、按月汇总、年终评比表彰,极大的推动了科室和县市区民政局的积极性。三是做好培训工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年举办政务信息写作培训班、公文写作评比,组织全局干部进行学习、交流,提高干部公文写作能力,为信息公开打好基础。
(五)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针对信息公开中的保密问题,我局制定下发了政务公开一系列文件规定,建立了申请受理机制、定期通报、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规章制度,保证了政务公开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主要做法如下:一是严把审核关,加强信息保密审查,所有信息内容须由科室、局办公室审核后才能发布,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免予公开。二是严把政策关,对政策把握不准或没有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信息,一律不准公开。三是严把保密关,通过举办保密培训、讲座等形式,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人员的保密意识,明确管理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畅通了信息公开渠道,实施全方位公开,让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与形式有机地结合。截至2012年12月31日,黄石民政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10条,其中,“黄石民政”门户网站发布120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发布编制规范性文件6个、文件解读1个;媒体报道160余条,向省厅、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1600余条;“局长信箱”、“网络信访中心等栏目共受理各类信访事件100余次,主要涉及优待抚恤、退役安置、城乡低保和大病救助等民政业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未收到申请公开事项。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信息公开没有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2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事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对政务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工作中仍存在公开时限不规范等问题。下一步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便民、为民的原则和“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着眼满足群众最关注、最迫切的信息需求,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抓好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民政门户网站建设,适时调整公开项目,保持网络衔接畅通。三是进一步推进运行规范。加强内部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建设,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有效;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公开情况及信息文本资料;及时通报、讲评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