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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黄民政发〔2023〕2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工作的通知 文件类型其他
发文单位黄石市民政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4-04-04 12:31:29 发布日期2024-04-04 12:31:2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效力状态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新港园区社发局:

为进一步提升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水平,促进我市儿童福利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工作。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精准保障工作是建立健全社会福利体系的重点内容,是关注和改善民生、关心下一代成长的重要举措。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保障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合法权益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不断增强做好儿童福利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障好孤弃儿童的合法权益,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儿童身上。

二、不断建立完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机制建设。要建立孤弃儿童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鼓励各级民政部门向省内其他同级别县域看齐,不断提升养育标准,切实增强孤弃儿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要建立完善定期走访机制,采取普遍走访和重点探访相结合的方式,每月普遍走访不少于1次;在发生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死亡等重大变故后,要24小时内走访到位,及时做好儿童情绪疏导工作。要不断完善信息管理和比对机制,按照“一人一档”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档案,并及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加强与司法、卫健、残联、教育、医保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每月开展信息比对,及时掌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做到精准保障;同时,持续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要建好用好个案会商机制,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发现疑难问题,要善于采取个案会商的方式协调解决。要督促指导监护人或受委托监护人履行监护主体责任或委托照护责任,每年逐人签订协议书。

三、强化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金管理。县级民政部门要扎实做好基本生活补贴发放和助医助学等工作,结合低保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工作精准测算资金发放额度,严格申请审核程序,严把审批关,将生活补助金足额直接拨付到儿童或者监护人(抚养机构)个人账户,要充分保障成年在读孤弃儿童的合法权益。要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信息及资金发放情况的全覆盖核查,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资金全流程监管,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的,应追回冒领资金,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处理,坚决防止发生挤占、挪用、冒领、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营造关心关爱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良好氛围。要灵活运用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儿童福利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按照“分层级、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加大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的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儿童队伍法规政策的理解掌握能力和执行落实能力,确保符合条件的儿童及其家庭及时享受相应的保障政策。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帮扶工作,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服务营造良好氛围。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