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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2024-12-30 17:55:42
解读类型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图文方式

正文

近日,省民政厅印发了《湖北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鄂民政发〔202430号),自202511日起施行。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3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明确将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作为低收入人口纳入监测范围,并要求各地进一步明确具体的认定条件、程序等,开展认定工作。20241031日,民政部印发了《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为各地开展认定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做好我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减缓“悬崖效应”,形成梯度救助格局,省民政厅结合实际印发了《湖北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认定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

(一)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且未被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三)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

(四)提出申请前十二个月内,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刚性支出总额原则上不低于家庭总收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具体比例)。

三、《办法》所指刚性支出范围

申请家庭刚性支包括提出申请前十二个月内以下支出

(一)生活支出。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支出,每人按当地年低保标准计算。

(二)医疗支出。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就诊,经医疗保障、保险赔付等措施后,由个人实际负担的医疗费用依据有效票据等认定。

)教育支出。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幼儿园阶段,或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阶段,由个人负担的保教费学费住宿费,原则上按就读幼儿园、学校所在的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的同类公办幼儿园学校收费标准认定。

)残疾保障支出。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的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训练、配备康复辅具以及获得残疾人特殊教育等,在扣除政府补助、各类保险赔付后,个人实际负担的费用依据有效票据定。残疾人康复训练、辅助器具目录范围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认定的其他支出。

四、认定有效期限

由于在认定时依据的是申请家庭过去十二个月的刚性支出和收入、财产状况,考虑认定后该家庭可能不再有相同的刚性支出,其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也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将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有效期限设定为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按照《办法》规定重新申请办理。

五、救助帮扶措施

(一)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将有关信息推送到其他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

(二)根据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额度临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