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殡葬服务分为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
基本服务是在遗体处理过程中必须提供的服务,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服务。基本服务收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延伸服务是在基本服务以外、供群众选择的服务,主要包括遗体整容化妆、遗体防腐、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礼仪乐队服务等。重要延伸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列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具体延伸服务项目,由各地根据本地区民俗习惯与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遗体特殊处理等特需殡仪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公墓服务收费(含墓穴、墓位销售价格,下同)分为经营性公墓服务收费和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经营性公墓服务收费是指由省民政厅审批、为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服务收取的费用。经营性公墓定型墓(含墓穴、墓位)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艺术墓和其它葬式服务收费实行价格备案管理。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是指由市(县、区)民政部门审批、为居民提供骨灰格位和骨灰生态节地葬式服务收取的费用。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为农村村民提供的公益性公墓不得对外经营,其收费管理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向村民公示。
骨灰盒、寿衣(袋)、花圈等丧葬用品的销售价格,区别不同经营主体,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和市场调节价。其中,民政部门主办的殡葬服务单位销售的丧葬用品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他民营殡葬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丧葬用品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