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具备下列3个条件的公民可以收养14周岁以下的孤儿:
(1)年满30周岁;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要相差4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