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登记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内地居民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外国人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港、澳、台居民提交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留学生、出国人员提交本人有效护照。如双方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