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规定和《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第四轮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函﹝2018﹞96号)要求,为巩固和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深入开展创建平安边界活动,日前,黄石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黄民政函﹝2018﹞29号),全面部署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一是明确了工作任务。第四轮县级界线联检工作任务从2018年开始,至2022年结束。由市民政局下达联检年度任务并指定牵头单位,联检工作于五年内完成,其中2018年完成2条、2019年完成10条、2020年完成2条、2021年完成10条、2022年完成1条。
二是明确了进度安排。其一,联检实施方案的制定,在当年3月31日前完成,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其二,在9月30日前完成联检各项外业工作;其三,在11月30日前完成联检资料汇总并形成联检工作报告报上级人民政府,同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其四,12月31日前完成上年度联检资料立卷归档。
三是明确了工作要求。第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规定,行政区域界线联检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职能。毗邻双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联检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联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如期完成界线联检成果上报工作。第二,开展界桩更换。各地要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对辖区所有界桩进行实地普查登记,科学制定界桩更换方案,稳妥有序开展界桩更换。第三,创建平安边界。以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为支撑的平安边界建设是各级党委政府综治(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把联检工作与深化创建平安边界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不断深入。(邹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