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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组织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来源:黄石市民政局      时间:2020-02-01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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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社会组织: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动员我市社会组织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倡议:

一、发挥自身优势,践行社会责任。全市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弘扬社会大爱和守望相助精神,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结合自身特长,依法有序参与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引导、规范、自律作用,积极做好会员引导和会员跨区域流动协调管理工作,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会员企业加急生产紧缺防控医药产品和设备,大力推动会员企业加强自律,坚决杜绝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学术类、科技类社会组织和专业性社会组织要主动发挥自身凝聚专家学者和专业人才的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治宣传,加强科学普及,引导社会公众相信科学,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社会稳定。慈善组织要严格按照《慈善法》、《民政部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和《黄石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6号)》要求,积极开展募捐活动。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募捐活动要依法依规,不能未经批准私自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可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联合开展募捐活动。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可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捐赠口罩、消毒液、防护服、护目镜等防控紧缺物资。志愿服务组织要按照《志愿服务条例》要求,在各级各部门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切实保障志愿者健康安全。社区社会组织要积极响应所在地区党委政府的号召,协助做好疫情排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网络社会组织要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引导网民正确认识疫情态势,加强疫情防控正面引导和宣传。民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教育机构、社会工作机构等社会服务机构,要积极利用自身专长,为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其他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有序参与和积极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

二、落实防护举措,保障自身安全。全市各社会组织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具体要求,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自觉采取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加强自身安全防护。各类与防疫工作无关的会议以及探访、慰问、培训、论坛、展览、对外交流等人员聚集的活动尽量取消或者推迟至疫情响应结束后进行。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教育机构等人群聚集的社会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主管部门的各项具体要求,将防控工作责任落实落紧落细。各社会组织要加强内部消毒清洁、疫情监测和人员排查,及时消除引发疫情的各种隐患,指导和帮助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志愿者等采取相关防护措施。对社会组织中的疑似病例,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及时关注国家、省、市卫健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倡导科学严谨发表社会舆论,严控虚假有害信息传播,不造谣、不传谣、不分享未经证实信息,不渲染炒作个别案例,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加强党建引领、强化担当意识。全市各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次政治考量。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和推动社会组织发挥自律作用和行业优势,自觉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扎实做好本行业的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做好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行业治理和基层治理各项工作,引导广大会员和身边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为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夺取防控斗争胜利贡献力量。

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部署下,全市各社会组织将会不辱使命,积极作为,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应有贡献。在此,市民政局向正在或即将投入疫情防控战斗的社会组织,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市民政局将在黄石民政网、黄石民政公众号上及时发布全市各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动态,请各社会组织及时报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信息和情况。市民政局也将积极发掘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做好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形成示范带动作用,营造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不断凝聚起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

(联系人:方平,联系电话:0714-6579670QQ群:218729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