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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多举措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作者:市社会救助局   来源:黄石市民政局      时间:2020-03-14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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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保障全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成了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头等大事多措并举用好用足民生政策,服务我市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全力维护服务对象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创新机制,加强疫情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疫情发生以来,我局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滞留在黄外地人员生活困难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简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疫情期间新增低保、特困对象外地来黄滞留人员申请临时救助可不进行民主评议,缩短核查时限,做好困难群众民生工作。另以市防疫指挥部的名义出台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群体和困难家庭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困难群体帮扶和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文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筹措资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年前我局为全市在册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城乡低保对象增发了慰问金和一个月生活补助金,共计5800余万元;年后在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内一是为全市在册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按时足额发放了1月份、2月份低保金和特困人员救助金,共计6100余万元;二是根据物价上涨指数,为低保、特困人员发放了12月份(2019年)、1月份(2020年)价格临时补贴,共计1500余万元;三是根据黄防指发〔2020〕51号文件精神为低收入家庭及其他困难群众按照每户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放临时生活救助,对因疫情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按照每月1500元标准进行救助;四是根据鄂防指发〔2020〕66号文件精神,对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按照城市每人不低于500元、农村每人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物资补贴,共计发放补贴资金约1700万元;五是对因疫情防控期间因离黄通道管控而滞留在黄石,无固定居所、无法取得经济收入、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外地人员根据困难程度,按照不超过4倍的城市月低保标准即2600元,进行一次性救助。

三、走访帮扶,打通困难群体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

我市各县(市、区)均建立了特殊群体和困难家庭联系帮扶机制,特别是对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低保家庭中留守老年人、儿童落实了包保联系人,做到每天联系。例如,西塞山区民政局通过委托第三方惠群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方式,专门针对该区城乡分散供养对象建立联系帮扶机制,定期与分散供养对象及照料人联系,开展心理援助、送药上门等服务。上门配送物资并了解没有手机的城乡低保人员生活及身体情况,宣传相关救助政策及新冠肺炎防治防控知识,对有症状及患病者及时送医;阳新县在村成立主动发现专班,对困难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分流到各部门解决,后进行跟踪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