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本地民政

公布第一批社会救助民生实事整治典型案例

   时间:2024-09-27 10:55

分享:

一、阳新县某退休村干部违规享受特困供养待遇

【线索简介】2024年8月经市民政局现场核查,发现原阳新县王英镇退休村干部熊某,男,已婚,2023年4月满60周岁,同年5月离职,8月份纳入分散特困供养。但其有法定赡抚养义务人且义务人有履行义务能力,不符合特困人员条件。

【查办结果】依据《湖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九条有关规定,市民政局责成阳新县民政局按政策有关规定于2024年9月整改到位,同时向市纪委移送该问题线索。当前,已取消其特困人员身份,该问题线索纪委正在核查中。

二、大冶市金牛镇某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不及时

【线索简介】经湖北省社会救助系统嵌入监督问题线索反馈,大冶市金牛镇农村低保对象刘某,其女儿在2023年9月购买比亚迪牌小车,不符合低保条件未及时退出。经大冶市民政局调查,系工作人员李某未及时掌握刘某家庭变化,低保动态管理不及时。

【查办结果】依据《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有关规定,大冶市民政局按照政策于2024年9月取消金牛镇农村低保对象刘某保障。大冶市金牛镇纪委对经办人员李某给予批评教育。

三、西塞山区三户低保对象未及时动态管理

【线索简介】经大数据嵌入式监督发现,西塞山区3户低保家庭有2套及以上商品房,超出我市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要求,且在2024年4月集中核对结果中已显示该信息,但相关工作人员因工作疏忽未及时核实进行动态管理。

【查办结果】根据《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西塞山区民政局于2024年9月取消此3户对象低保,同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