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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民政局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时间:2014-08-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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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日,大冶市民政局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省委、市委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部署民政部门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会议传达了湖北省委、大冶市委常委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有关精神,强调在党委主体责任体系中,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是关键,要切实落实组织领导责任、支持纪委责任、学习教育责任、监督管理责任、检查考核责任、以上率下责任,确保“第一责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会上,曹加良书记要求,全市民政各级党组织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检部门监督责任,重点抓好“五责”:

一是示范引领,“讲责”。要做好“三个带头”,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廉政纪律、规章制度,做到“四个同步”和“四早”,即,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早查处,起到防微杜渐的效果;要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清醒人、明白人、带头人。

二是分解任务,“明责”。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件亲自督办,做到责任明晰,权责对等,种好“责任田”。

三是健全机制,“考责”。综合运用考评结果,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五个不直管”,即,不直管人事、财务、项目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物资采购;把握“四个结合”,即,上级考核和本级考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监督评议相结合、定期考核与平时抽查考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努力形成副职分管,主职督办,集体决策,民主监督的新机制。

四是强化落实,“问责”。主动承担四个责任,担好组织领导责任、教育管理责任、检查考核责任、责任追究职责,确保责任主体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五是落实制度,“履责”。一要健全机制,选好用好干部;二要严查深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要前移关口,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四要强化责任,积极主动支持和协调纪检部门查案办案;五要领导带头,做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切实担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大冶市民政局 刘元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