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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民政局突出“三大重点” 夯实精细化管理工作基础

   时间:2014-09-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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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民政厅《全省民政重点工作精细化管理考评标准》,大冶市民政局对照“精、准、细、严”的要求,突出“三大重点”,夯实精细化管理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管理培训。为了强化民政干部业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加快民政精细化管理工作推进,我局从8月底开始,举办8期民政业务培训班。本次培训活动,对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乡镇(场)、街办、经济开发区民政办主任、农村福利院院长进行培训,由局各科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授课,局班子成员对讲课情况进行评分。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为彻底清除“人情保、群体保、错保”, 7月初,大冶市召开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组建了6个工作专班,每个专班由一名党委成员和副科级干部带队,实行包镇负责,包片到人。通过10多天的集中清查,根据低保政策取消了357户,913人的城乡低保待遇,其中城市低保对象248户,631人,农村低保对象109户,282人。第一,严格清查“人情保”。 为防止低保中的优亲厚友现象,我们建立健全了低保近亲属备案制度,通过对近亲属备案人员进行信息比对和定期回访,共核查出“人情保”23人。第二,认真清查“错保”。 我们特聘请省低保办核对平台设计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依托黄石市的核对平台对大冶市所有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信息比对,获取比对信息1469条,涉及城乡低保对象1027户,其中城市低保对象690户,农村低保对象337户。第三,开展专项资金整治。7月中下旬,大冶民政局组织7个工作组,50余人,深入全市14个乡镇,走访2082户,以“核、访、查、评”的方法,全面了解了各项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此次检查是民政局近几年来力度最大,检查面最广,覆盖面最全的一次。检查结束后,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有亮点、有特色的进行了表彰,对存在问题的乡镇和相关单位进行严肃批评,并严明纪律,限期整改到位。

三是完善考评机制。为切实加强全市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客观评价各级社会救助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大力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4月初,我市出台了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通过落实绩效考核机制,激发了全市各级社会救助工作机构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提升社会救助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大冶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