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的有关要求,做好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制为社会组织相关意见的起草工作,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与省民政厅民管处共同组成调研组,来大冶调研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原“七站八所”转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有关情况。
调研座谈会在融洽、热烈的氛围中进行。大冶市民政局从登记管理机关的角度,详细介绍了乡镇原“七站八所”转制登记的政策依据、全市的登记情况、管理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大冶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市农办、市卫计局等6家业务主管单位负责人,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农机技术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等7家单位代表,分别向调研组如实汇报了单位改制后的相关情况。
民政部民管局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处臧宝瑞处长代表调研组感谢大家能够实事求是地反应原“七站八所”转制后情况,并为做好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制为社会组织相关意见的起草工作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
民政部民管局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处副处长王素青,省民政厅民管处处长吴斌祥、副处长胡芳、黄石民政局副局长陈鹏图参加了调研活动,大冶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柯清理和大冶市民政局主要领导陪同调研。(大冶市民政局 余爱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