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按标施保是国家对农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保障标准的困难群众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的一项重大民心工程,旨在落实民利、改善民生、关爱弱势群体。
2014年6月份以来,阳新县启动农村低保“按标施保”试点工作,选定枫林镇、兴国镇、洋港镇、陶港镇为试点乡镇。始终坚持“应保尽保、公平公正、动态管理、核算评估”的原则,严格按照“出台政策、县镇培训、受理材料、镇级入户、评议评审、公示核算、县镇联审联批、资金发放、信息录入”等程序,切实做到“保障标准准确、对象认定准确、系统信息准确、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到户、补助水平合理规范”。
试点工作实施过程中,阳新县民政局全程参与指导监督,及时总结经验,以便在全县推广。实施“按标施保”前,四个乡镇原保障对象共4324户、10339人,实施“按标施保”后,四个试点乡镇保障对象净减了4351人,占原保障人数的58%,动态率较高,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目前,四个试点乡镇已基本完成“按标施保”试点工作。(阳新县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