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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民政局公开履职尽责五项承诺

   时间:2015-08-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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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陆区民政局向全区作出公开承诺,认真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努力打造“阳光民政”、“法治民政”。
  坚持“公开公示”,落实“应保尽保”。加强监管、规范程序,做好公示公开,提高动态率,按规定程序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做到“按户保障、差额救助”,应保尽保,打造阳光低保、程序低保。
  严管救灾款物,严查“优亲厚友”。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和“户评、居评、站审、区定”的程序,严格救灾款物管理,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因灾致残致病者得到及时医治。
  规范社会事务,严禁“搭车收费”。对我市城区户口的居民免除基本殡葬费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只收取9元工本费。积极实行保护性救助,实现城市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
  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出台社会团体、民办非企单位、基金会登记规范指引,提高登记服务质量。对于全区性符合规定条件、材料齐备的社会组织审批事项,自收到完整申报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纪问责。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担责、履责、督责各项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层层分解压实。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区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追责问责,依纪依规处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下陆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