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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圆满完成2016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阳光安置选岗工作

   时间:2016-10-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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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日上午,阳新县2016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阳光安置选岗会议在民政局会议室召开。县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编办、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以及县纪委相关人员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参加了会议。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65月下发《关于印发阳新县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暂行规定的通知》,县退役士兵安置办公室联合县武装部在8月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我县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了量化评分,评分结果在县民政局、阳新县民政网进行公示,确保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会议上,县纪委第一纪工委副书记杨丹宣读了会议纪律,县民政局党委委员、工会主任张德荣宣读了省市县相关文件,县编办宣读阳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启用事业编制的通知》,并解释相关岗位信息。

随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按照量化评分成绩排名依次进行了选岗,并签字确认,签岗率100%,做到了公开选岗,“阳光安置”。此次选岗大会秩序井然,工作到位,安置对象非常满意。(阳新县民政局安置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