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4月1日起,大冶市全面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其中,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由每人每月8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14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由每人每月12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830元。
目前,我市共有135名孤儿,其中社会散居孤儿99名,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36名。一季度发放的孤儿基本生活费共计36.25万元,此次大幅度上调孤儿基本生活费后,二季度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将达51.67万元,此举切实保障了我市孤儿的合法权益,也进一步健全了我市的孤儿保障体系,在营造有利于孤儿健康成长的社会方面更起到了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