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力度,近日,大冶市民政局组织力量对全市社会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清理。此次集中清理的对象是:对名存实亡、长期不开展活动、超过两年以上未年检的 “僵尸型”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7家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注销,对96家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今后,该局还将强化监管力度,使全市社会组织在建设质量、法治观念、内部管理、服务功能等方面得到提升,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环境,为新生社会组织腾出发展空间。(大冶市民政局 徐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