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我区社会救助工作的透明度,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我区除了在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设置固定的低保公示栏外,还在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ngshigang.gov.cn/)设置每月的社会救助情况公示,并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的社会救助对象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人员;医疗救助等救助人员。信息包含救助对象姓名、住址、家庭人口、救助金额等相关信息。
对公示过程中群众有疑问的,我区低保中心应按照政策给予解释。群众对公示提出异议的,我区低保中心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关处理决定。(黄石港区低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