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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惠民殡葬政策

来源:黄石市民政局      时间:2025-02-20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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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免对象

1.大冶行政区域内死亡的下列人员:

1具有大冶户籍的城乡居民;

2驻冶部队现役军人;

3经公安部门认定的无名尸;

4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流浪乞讨等其他死亡人员。

2.“四类”特殊困难对象:

1大冶市常住户籍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3城镇“三无”人员和享受抚恤补助金的重点优抚对象。

(二)减免项目

1)普通车辆遗体接运费

2)一日内普通冷藏棺冷藏费(“四类”特殊困难对象三天

3)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平板炉);

4遗体消毒“四类”特殊困难对象);

5一年内骨灰寄存费

(三)办理程序

1.逝者遗体在大冶市殡仪馆火化的,亲属持《大冶市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登记表》或《大冶市特殊困难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审批表》,在市殡仪馆施行“一站式”减免。

2.逝者遗体在异地火化的,亲属凭火化地殡仪馆出具的有效遗体火化证明及发票原件,向大冶市殡仪馆提出申请,经资格审符合条件的,由殡仪馆按标准报销基本殡葬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