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减免对象。
阳新城乡区域内死亡的下列人员:
1.具有阳新户籍的城乡居民;
2.驻阳新部队现役军人;
3.经公安部门认定的无名氏和在阳新境内发生意外死亡的外籍人员;
4.在阳新城区就读的外籍学生;
5.与阳新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城乡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
6.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流浪乞讨、弃婴等其他人员。
(二)减免项目
1.普通车辆遗体接运费;
2.3天殡仪馆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
3.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平板炉);
4.遗体消毒费;
5.一年内骨灰寄存费;
以上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项目按阳新县发改局定价收费标准减免结算,超出部分由丧事承办人支付,其他殡葬服务项目由丧事承办人自主选择,按规定标准收取服务费用。
(三)办理程序
1.丧事承办人提交以下材料:
(1)丧事承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减免对象的死亡证明(由医疗卫生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
(3)减免对象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
2.丧事承办人填写《阳新县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登记表》。
3.办理遗体火化手续时直接减免相关殡葬服务费用。
对违反阳新县整治不文明丧葬工作相关规定的,取消享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