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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消费券申领使用一问一答

来源:下陆区民政局      时间:2026-01-12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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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础常见问题


Q

1. 这个券叫什么?能在机构用吗?

A

名称:全称“养老服务消费券”(非“社区养老服务券”)。

适用范围:居家、社区与机构养老均可使用。老人既可在备案登记的社区居家养老中心购买助餐、助浴等服务,也可在定点养老服务机构(必须是民政部门备案的)长期或短期托养服务。


Q

2. 谁能申领?有户籍限制吗?

A


对象:年满60周岁,经专业评估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的老年人。

户籍:不限户籍,只要在本地常住即可申请。

排除:已享受特困人员供养、经济困难失能老人集中照护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


Q

3. 补贴标准是多少?

A


电子消费券可以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

在人均每月最高抵扣额度范围内,抵扣比例一般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30%-60%。具体抵扣比例和额度将在电子消费券中载明。


Q

4. 券会过期吗?能换钱吗?

A


时效:每月1日系统对符合条件的老人自动发放消费券,当月有效,次月失效,过期未用自动作废。

性质:不可兑现现金,不可买卖,仅限本人在定点机构消费。


2

申领与评估流程


Q

1. 在哪办?

A


统一通过“民政通”(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办理,全程线上化。


Q

2. 怎么申请?(三步走)

A

① 注册:老人或代办人注册并实名认证;

② 评估:无近1年有效评估结果的,在“能力等级评估申请”模块预约,第三方机构5个工作日内上门评估;

③ 领券:评估结果符合条件(中/重度失能)的,5个工作日内发放首月券,后续每月1日自动发放。


Q

3. 以前评过还需要评吗?

A

2024年7月以后经专业第三方评估机构按国家统一标准评估且结果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人,系统可直接调取,无需重复评估,直接领券。


3

代办指引(针对老人不会用手机的情况)


Q

1. 谁能代办?

A

子女、亲属、社区网格员、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均可。

注:1位代办人最多绑定4位老人,1位老人只能有1位代办人。


Q

2. 代办怎么操作?

A

① 代办人登录自己的“民政通”;

② 进入“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代办管理”→“添加老人”;

③ 上传老人身份证、照片等信息完成绑定;

④ 切换到老人账号,即可代为申请评估、领券和支付。


4

机构端使用与核销指引(新增重点)


此部分供养老机构、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学习掌握


Q

1. 老人入住/消费时,机构怎么操作?

A

第一步:核对。机构工作人员登录“民政通”机构端(或扫描老人/代办人出示的二维码),确认老人身份及当月消费券余额。

第二步:下单。在系统中录入服务项目(如床位费、护理费、助餐费)及金额。

第三步:核销。系统自动计算40%的抵扣金额,生成支付订单。

第四步:支付。老人或代办人支付剩余60%的自付金额,交易完成。


Q

2. 机构怎么收到钱?

A

老人支付的自付部分直接进入机构账户。

政府补贴部分:由系统按月汇总,经民政部门审核后,直接拨付至机构的对公账户(具体结算周期以当地民政规定为准)。


Q

3. 如果操作失误怎么办?

A

若发生退款或服务取消,需在系统中发起“退款申请”,已核销的消费券额度会退还至老人账户,供再次使用。


5

咨询与监督


技术问题:拨打“民政通”平台客服热线。

政策咨询:拨打当地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电话。

违规举报:如发现机构诱导套现、虚假消费等行为,可向民政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