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殡仪馆
(一)减免对象
在黄石城区区域内死亡的下列人员,由黄石市殡仪馆、下陆殡仪服务站、铁山殡仪服务站及其委托机构(具体指章山街道办事处、金山街道办事处、汪仁镇、河口镇、大王镇、太子镇、金海煤炭开发管理区)民政办,提供基本殡葬服务,均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1、具有黄石户籍的城乡居民(含章山街道办事处、金山街道办事处、汪仁镇、河口镇、大王镇、太子镇、金海煤炭开发管理区居民);
2、驻黄石部队现役军人;
3、经公安部门认定的无名尸;
4、在黄石城区就读的非黄石户籍学生;
5、与黄石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市区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
6、在黄石城区居住两年以上的非黄石户籍人员;
7、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流浪乞讨、弃婴等其他人员。
(二)减免项目
1.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城区范围内普通殡仪车辆单次接运遗体费用全免;
2.普通冷藏(冻)柜遗体三日存放;
3.遗体整理、消毒;
4.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
5.首年骨灰寄存费用;
6.抬遗体服务费总额30%。
7.特殊困难对象免费提供200元以下骨灰盒;
(三)办理程序
丧事承办人提交以下材料:
1、减免对象的居民死亡殡葬证明(由医疗卫生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
2、减免对象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
3、丧事承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减免对象的关系证明。
(2)丧事承办人填写《黄石市城区城乡居民基本丧葬费减免登记表》。
(3)符合减免条件的,在结算殡葬服务费用时由黄石市殡仪馆按项予以减免,节余不返,超出部分由丧事承办人差价支付。
马鞍山公墓、飞云生态陵园:
(一)减免对象
1.老红军烈士购墓优惠20%,现役伤残军人购墓优惠10%,现役军人购墓优惠5%,军烈属5%。(需携带军人证及相关证件);
2.百岁老人购墓优惠10%。(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3.低保户安葬,如选择树葬、环保葬等葬式,收取成本费,选择公益区草坪葬全免费。(需携带低保证等相关证明)。
(二)办理程序
丧事承办人提交以下材料:
1、承办人居民有效身份证明或相关证明;
2、减免对象的有效身份证明或相关证明(满80周岁)、病危通知书(由医疗卫生机构开具)、死亡证明(由医疗卫生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火化证明(由殡葬机构出具)、迁坟证明(由迁出社区开具)(五选一);
3、减免对象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双人墓需携带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
4、减免对象的军人证或相关证明、减免对象的军烈属证明、减免对象的低保证或相关证明(三选一)。
办理购墓手续时由业务员填写购墓优惠审批表并直接减免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