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 > 殡葬服务专栏

大冶市惠民殡葬政策

来源:黄石市民政局      时间:2025-02-20 16:26

分享:

(一)减免对象

1.大冶行政区域内死亡的下列人员:

(1)具有大冶户籍的城乡居民;

(2)驻冶部队现役军人;

(3)经公安部门认定的无名尸;

(4)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流浪乞讨等其他死亡人员。

2.“四类”特殊困难对象:

(1)大冶市常住户籍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3)城镇“三无”人员和享受抚恤补助金的重点优抚对象。

(二)减免项目

(1)普通车辆遗体接运费;

(2)一日内普通冷藏棺冷藏费(“四类”特殊困难对象三天);

(3)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平板炉);

(4)遗体消毒(“四类”特殊困难对象);

(5)一年内骨灰寄存费。

(三)办理程序

1.逝者遗体在大冶市殡仪馆火化的,亲属持《大冶市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登记表》或《大冶市特殊困难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审批表》,在市殡仪馆施行“一站式”减免。

2.逝者遗体在异地火化的,亲属凭火化地殡仪馆出具的有效遗体火化证明及发票原件,向大冶市殡仪馆提出申请,经资格审、符合条件的,由殡仪馆按标准报销基本殡葬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