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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20409 主题词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黄石市民政局 效力状态有效
生效日期2026-04-09 15:55:00 失效日期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正文

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

工作的通知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就2026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下同)可申请参加评估:

1.取得登记证书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

2.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

3.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距有效期满不足1年;

4.在评估等级有效期的前4年内申请重新评估,重新评估只能申请1次。

已获得2024-2026年度和2025-2027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但评估等级于2026年1月1日满有效期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应主动申请参加评估。

(二)全市性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建未建的;

2.未按照规定参加2025年度检查或者履行年度工作报告义务;

3.2025年以来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

4.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三)参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或者评估中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或评估等级。

二、评估标准

2025年起全市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实行“百分制”。评估实行100分制,各级评估分值为:5A级90分(包括90分)以上、4A级80分(包括80分)至89.9分、3A级70分(包括70分)至79.9分、2A级60分(包括60分)至69.9分、1A 级50分(包括50分)至59.9分。被评为3A级以上(含3A级)的由市民政局授予相应的等级称号,颁布证书和授牌。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开展对外活动和宣传时,可以将评估等级证书作为 荣誉证明出示;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组织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获得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年度检查时,可以简化年度检查程序。

按照组织类型实施分类评估,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价。评估共分为6个类别,其中社会团体分为行业协会商会类、学术类、联合类、职业类等4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1类,基金会1类。社会组织评估标准详见黄石市民政局制定的各类社会组织评估评分标准。

三、评估等级和时效

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4A级、3A级、2A级、1A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5年。

未申请参加评估或者评估等级有效期满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四、评估方法和步骤

(一)评估申报。坚持自愿参加原则,参评社会组织要严格按照评估要求客观真实做好自查和自评,切勿盲目申报自评等级,于2026630日前填写《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附件1)和自评报告(附件2)按要求签字盖章,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电子版和书面盖章版各一份),逾期不再受理申报。联系人:明平孝,电话:6579670。

(二)资格审查与现场评估。市民政局720日前完成对申报的社会组织参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评对象,并委托第三方机构组建评估专家组,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评审,实地评估考察,提出评估意见。

(三)等级评定与公示公告。市民政局820日之前召开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会议,对第三方机构提出的初评意见进行终评,审定评估等级并公示、公告。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对初步评估等级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评估委员会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评估委员会应当另行组织评估专家组开展复核工作,充分听取申请复核社会组织的陈述,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提出复核意见。5A级为社会组织评估最高等级,为使5A级社会组织真正成为全市社会组织标杆和榜样,必须同时满足如下三个条件:

1、单独组建党的组织,且党建工作规范有成效;

2、有专职工作人员;

3、业务活动规范有成效。

(四)颁证与授牌。1030日前,市民政局对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评估等级证书和牌匾。

五、评估要求

(一)切实增强参与评估工作的主动性和荣誉感。参与社会组织评估是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提高社会组织自身管理和服务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承接政府职能转移项目、参与社会治理、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等级评估工作,以评估为契机,进一步抓好自身建设与管理,提升服务中心大局能力,为我市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贡献力量。

(二)正确把握参与评估工作的要求和时限。凡符合参评条件且自愿参加的社会组织要有专人专班负责评估工作,认真对照各自评估指标,逐条逐项完成准备材料,客观合理进行自评自测,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自评自测和参评工作。评估资料按2024、2025两个年度准备,确保内容真实、完整。涉及周期性事项的,备查资料要形成闭环。

(三)密切关注评估工作有关的动态信息。各类型社会组织评估指标等相关资料,请登录黄石市社会组织QQ群( 群号:218729403),从“文件”栏中下载打印;社会组织评估相关信息也将通过黄石民政局官网和黄石市社会组织QQ群发布,请各社会组织及时关注。

附件1: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

附件2:自评报告格式参考

黄石市民政局

2026年4月9

附件1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docx

附件2自评报告格式参考.docx